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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在辛亥革命中的积极作用(上)
2011-10-27  作者:肖安平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 返回列表

  一、导论
  辛亥革命在中国革命中有着重要位置,有不少人研究辛亥革命问题,但很少人系统研究基督教及基督徒在辛亥革命中的影响和作用,本文专门从历史角度和宗教社会学进路来探讨和分析基督徒在辛亥革命中的积极作用。在此并不否定非基督徒在辛亥革命中的作用,主要目的是通过中国基督徒对辛亥革命的同情、支持和参与及其在辛亥革命中的作用来阐明基督徒也对辛亥革命作出了贡献,以还原本来面目,同时也是为了今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以撰该文作为纪念。
  基督教在当时中国社会于当时历史条件下对辛亥革命发挥了巨大作用,此乃辛亥革命成功的原因之一;同时,基督徒因信仰的激发对当时中国的政治、社会、民生、教育等方面的思考和行动回应,他们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及本着基督教信仰的激情和崇高的爱国精神,令人敬仰,彰显出基督徒的见证。本文所论基督徒是指中国基督徒革命者,是常易被忽略的独特一个群体,在此基督徒革命者即有基督徒身份或自称基督徒的人,是新教徒,其所在地区如广东、香港、两湖(湖北、湖南)等地,本文所讲基督教当然亦指新教。希望对基督徒在辛亥革命中的作用研究来弥补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基督教史的缺口。虽然作为基督教酝酿中国革命的激素,这场革命不是教会革命,因反清救国不是宗教的使命,是民族的使命,是以个人身份参加的基督徒运动,但是基督教信仰使他们对人生价值有了新的取向,否定君权神授的传统观念,把宗教信念和民族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他们走上了爱国救国的道路。
  无疑,基督教在客观上促进了当时中国社会近代化和现代化。“追求完美性是现代世俗精神的想象,是基督教救世理念的世俗化。因此,不仅欧洲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思想和运动是基督教思想的世俗化形式,而且现代中国革命同样受到西方基督教世俗化思想的影响,因此现代中国革命也是基督教思想的世俗化样本。”在辛亥革命中许多问题涉及到伦理道德如正义、平等、自由、舍己、献身等。“即革命的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的问题,也是一个伦理宗教的问题。”
  在此关于历史上这一基督教与社会革命或辛亥革命的研究有利于辛亥革命史和中国教会史的研究,还有利于对现代性中国问题和中国革命的研究及中西文化的研究和交流,有助于基督教中国化、处境化的研究以及基督教与中国社会的深入探研,对今天教会如何更好地走进社会作见证,发挥基督徒和教会作用服务社会,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将有启导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基督徒支持和参加辛亥革命的历史、社会背景及根本动因
  基督徒革命者如孙中山、陆皓东、黄吉亭、胡兰亭、曹亚伯、刘静庵(或刘敬安)、殷子衡等当时所处的历史、社会背景是在晚清清朝统治下的极为落后、腐朽的封建社会,处于屈辱的近代中国。在19世纪下半叶正好是西方帝国主义向外扩张时期,中国遭受到了西方列强的侵略。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许多不平等条约签订,重要通商口岸的开放,中国丧权辱国。尤其是中国在中法战争、中日战争失败后,帝国主义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在这一民族危亡时期,许多中国仁人志士觉醒了,要求改良,因此1898年康有为等人发起了戊戌变法。那时不少人主张学习西方,一些留学生回国后也提出富国强国的措施。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全国已有不少爱国革命团体纷纷成立。孙中山目睹清政府的腐败无能、祖国的落后及被蹂躏的遭遇,想到西方的政治、军事和科技的优势,特别是在青少年时期受到教会学校西方文化和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加上后来曾考察过西方社会,对之更加熟悉,他便借用西方政治和科学技术,并利用基督教作为武器来推翻万恶不赦的封建专制制度,以挽救民族危难,赶上西方强国,走上强国之路。孙中山后来成为同盟会的领袖,于1911年领导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这在中国历史上成为一个伟大里程碑。
  孙中山早年受到教会学校教育,从中开阔了视野,给他一生打下极深的烙印。“这个烙印就是对中国传统的反叛和对基督教教义中宣传的‘自由、平等、博爱’观点的认同”。他在教会学校接受教育,“一方面接受到较国内先进的各种科学知识,另一方面,他的思想、感情、意识也无不受到基督教的影响。”虽然这样的教会学校具有殖民主义性质,但是他不仅没有被培养成为“洋奴”,反而成为了有志革命的爱国者。他共在教会学校度过了14年。他从13岁在檀香山意奥拉尼学院第一次接触基督教,到18岁在香港正式接受基督教洗礼,成为一名基督徒。后来他在基督教影响下,为救中国,投身于革命洪流中,符合基督的救世精神。其他基督徒革命者也与他一样,在信仰的激发下,支持和参加辛亥革命。一位牛津大学的汉学家晓斯(E.R.Hughes)形容孙中山说:“他视基督教为西方文明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希望中国能接受这种文明。他认为这种文明的上帝可以启发同胞去推翻满清的专制,又可以帮助中国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像他帮助英国和美国一样。”
  黄兴在民国建成后谈及革命成功时说:“基督教比其他独立因素更大……基督教宗教自由的思想带来了西方政治自由的知识……这些思想引起革命……”基督教赋予他们的理想和思维方式,它与国家社会的现实相抵触而产生批判,革命可说就是基督徒批判现实的具体体现。他们不満清朝中国政治社会的现实,为了爱国救国,反对和废除封建专制,要求创造共和国。这就是他们支持和参加辛亥革命的根本动因。
  三、基督教信仰与革命
  基督徒在参加辛亥革命中自然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如何处理基督教信仰与革命的关系。那么下面就以孙中山为主来谈谈此问题。
  1、基督教是与时代发展的脉搏相适应的宗教,是进步的,是可以为革命服务的,两者并没有冲突
  孙中山认为“基督教是一种蓬勃向上的,与时代发展的脉搏相适应的宗教,因而是进步的,值得推崇的。而中国人长期奉行的儒教、佛教和道教则是阻碍社会发展的。这种比较虽不无偏颇,但孙中山之所以信基督教,正是源于此种认识。”他把耶稣看作牺牲个人生命、为大众谋利益的伟人。他在香港西医书院读书时经常与教友“互相研讨耶稣与革命之理想”。他们认为“耶稣之理想为舍己救人,革命之理想为舍己救国。其牺牲小我,求谋大众福利之精神,原属一致。”孙中山希望像耶稣那样为人民谋取现实的解放和自由。他在革命中遇到困难,但仍不畏艰险,曾说:“我不是属于教堂的基督教徒,而属于耶稣的基督教徒,耶稣是个革命者。”(夏曼:《孙逸仙传》,1934年版第310页)因此他把当基督徒与他从事的革命事业统一起来,认为神能鼓舞他从事革命事业。后来他进一步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杰出领袖,特别在伦敦蒙难时的确靠他基督徒朋友们的帮助才脱险,扩大了他的国际影响。他早在教会学校接受西方资本主义教育,作为一位积极向西方学习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的中国社会青年,学到了新知识,应该说这些自然科学知识和政治学说比清政府统治下的中国社会的教育所给予的知识以及腐朽的封建意识显然是进步的。
  孙中山在《第一次广州革命的起源》中说:“我们最大的希望就在于用《圣经》和教育作为晓导苦难同胞的办法,使他们了解上帝的祝福存在于公正的法律之中,苦难的解脱发见于文明进化之途。我们千方百计地努力以不流血的手段来夺取国家、建立政府。我认为,我们会做到这一点。但是,如果这样做注定要失败,我们就会毫不犹疑地求助于武力。我们四万万同胞必须要、也一定会从残暴野蛮的酷政中解放出来,在仁慈公正的政府领导下,以文明进化的技艺,同享天伦之乐。”他的话受到基督教的影响,显示出强大的正义感和为民谋福的愿望。当孙中山成为革命领袖后,常常在谈到宗教问题时,从基督教教义中演绎出爱国救亡的革命涵义。他的战友冯自由曾在《革命逸史》中说:“考总理之信教,完全出于基督救世之宗旨,然其所信奉之教义,为进步的及革新的,与世俗的默守旧章思想陈腐者迥然不同。”他对基督教的信仰还体现在他已将基督教的精神作为一种追求,与革命的目标看作有一样的地方,并划上了等号。1906年孙中山在他亲笔拟定的《军政府宣言》中,把基督教所倡导的“自由”、“平等”、“博爱”作为革命政府的宗旨,向世人宣告:“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纬经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故前代为英雄革命,今日为国民革命,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军政府特为其枢机而已。”1925年3月12日当他生命垂危时,他握着前来探视的教友的手说:“我是基督徒,上帝派我为我国人民去同罪恶奋斗,耶稣是革命家,我也一样。”他要求他的葬礼以基督教方式进行。他认为自己是一名基督徒,受上帝之命,来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军阀势力的“罪恶之魔”开战,希望人们继承他的事业,继续奋斗,以求革命最后成功。所以在他看来,基督教是可以为革命服务的,两者之间并没有冲突。
  中国近代史学者梁元生指出:“宗教思想本身绝非参与革命运动的阻碍,当其与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相结合,就变成推动革命运动的一股主要力量。”的确,基督徒革命者从事革命,就是爱国的具体体现,基督教信仰则是救国行动的催化剂和指南针。
  2、宗教能规范人的道德
  孙中山认为信仰宗教能规范人的道德。基督教就有这种功能。1912年他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上说:“青年会以造就人格为唯一之目的,人格完全,即可期种种事业均得圆满之结果。”在勉励基督教青年时又说:“诸君皆曾受基督教青年会之德育智育体育之陶冶,而成为完全人格之人也。”1913年他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词时讲到:“我如今还有一句话对你们说,就是论到我们的责任,你们也许读过《圣经》,《圣经》告诉我们,你们的光要照亮给别人,使大家能知道应走的路。学问亦然,自己得了教育,也要设法去传授别人。共和政体,以教育为根基。如今有千万人民,需要你们去教育他们,这是你们的责任。你们要把你们所受的传授别人,这样你们的光就能普照人间。”
  3、注重基督教教义中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及基督徒的服务和爱国精神
  在《勉中国基督教青年》中孙中山指出:“如是青年会者乃以团体而服务于个人者也”,“夫教会之入中国,既开中国之风气,启发人民之感觉,使吾人卒能脱异族于专制之羈厄,如摩西之解放以色列人于埃及者”,“诸君既置身于此高尚坚强宏人之团体,而适中国此时有倒悬待救之人民,……以此青年之团体而担负约西亚之责任,以救此四万万人民出水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他将基督教救世精神贯穿到革命事业中去,强调教徒对于本国负有义务,主张实行基督教青年会所提倡的人格救国。他于1912年6月在香港出席基督教会公理会的欢迎会上曾说:“然则我教徒务善设诸善法,使民国获益,引导同胞弃暗投明……”可见,他所倡导的要教徒去爱国爱民,使国家获益,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他在《民权主义》一文中曾将其三民主义理论与自由、平等、博爱进行了综合比较。自由与民族主义相同,因民族主义就是提倡国家自由的;平等与民权主义相同,因民权是要打破君权;博爱与民生相同,因民生主义是图人民幸福的,为人民谋幸福就是博爱。不难看出,其三民主义思想与基督教的自由、平等、博爱是有关系的。在以后的革命生涯中,自由、平等、博爱不但成为孙中山追求的完美境界,同时也成为其思想理论的基础和根据。但他信仰基督教的最终目的,是把基督教教义中对推动社会发展有积极意义的部分,作为推翻清王朝统治的武器。他将基督教与爱国统一起来,将信仰与革命统一起来。由此可见,中国人并不因为成为基督徒而失去其中国人身份的意识和祖国的责任感,反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对其责任感。
  基督教信仰和基督教文明社会对孙中山确有塑造之功,他是从檀香山的教会学校和社会生活中体会到基督教价值,然后立志要在祖国实现这价值。他同其他革命者一样,先经过观察、比较、批判的过程,后才身体力行投身革命。他认为,基督教信仰与革命不仅不矛盾,而且有相通之处。不过他们在“以革命救国”和“以福音救人”这两件事上采用了不同的手段,前者不排除以暴力作为手段,后者却不然。对基督徒革命者来说,在革命中使用暴力是实现救国的必然手段,爱和暴力两者并无冲突,所以他们认为当时进行革命是合理的。(未完,待续)

转载自《陕西基督教》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