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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督教堂的和谐——从内在与外在创建教会的和谐
2011-07-05  作者:重庆 李汶道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 返回列表

  圣经给予人的是生命和谐之道,通过“神子”与“人子”的耶稣,显明出人生命的和谐,是“神性”与“人性”的和谐,是超越时空的内在与外在的和谐。耶稣的道成肉身与十字架的救赎,诠释了人的和谐之道源于神的和谐之道,耶稣由“神子”成为“人子”,是神给予人在生命上从内在与外在即神性与人性最完美和谐的结合。通过道成肉身,耶稣赐予了人生命内在的和谐,是其完全的神性临于人生命的内住;通过道成肉身,耶稣给予人生命外在的和谐,是其完全的人性进入人生命的外现。在基督徒身上,内在和谐是神权柄圣洁的显明,外在和谐是人自由意志在圣灵的光照下合理运用的体现。故此,在基督徒的心中,和谐的最高境界是基督教的和谐!而基督教会的和谐于社会反应出的最直接的就是基督教堂的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民众共同的社会责任和愿望,基督教堂是社会团体之一,教堂的和谐关系着众多人群的心灵和行为活动,创建和谐教堂是中国基督教会的社会责任,也是社会分工赋予教会建设的要求。对于基督徒来说,通过参与和谐教堂的创建是对社会和谐构建的贡献,和谐的建立与创建无论是教堂的和谐还是社会的和谐,无疑都是耶稣的形象在有形世界的彰显,是耶稣之光对社会的照明,是信仰生命和谐的一种力量。一个教堂真正的和谐,是由信仰人群心灵的和谐进入生活行为的和谐,是神的和谐从里到外在基督徒生命产生出的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和谐,是一种有内在与外在合一的和谐。于此,本文从内在与外在的和谐来论述基督教堂的和谐。
  一、基督教堂的内在和谐
  教堂的内在和谐是指教堂里信徒进入神生命的和谐,包括传道人、牧师及教堂管理组织的成员由个体参与到整体中的生命状态,是构筑“圣城”的一种的生命互动心灵和谐。主要体现在堂管会负责人与堂管会成员间、堂管会成员与成员间、主任与副主任间、教牧同工与教牧同工间、教牧同工与义工间、义工与信徒间、信徒与信徒间、教会与社会间等的和谐状态。在一个教堂里,如果这些关系中没有神生命内在和谐的连接,教堂里就缺少或缺失了和谐的生命状态,就无和谐可言。教堂信徒和谐生命的内住是主耶稣的生命!耶稣生命的内住是所有基督教堂和谐的核心,是信仰生命合一的力量,信徒生命的光景反应着教堂的属灵光景,可见,缺失了耶稣生命的内住,教堂将显出属灵的空虚。
  就教堂而言,信徒生命中因有耶稣的内住,献出一种爱的亲和力,这是教堂拥有和谐的根本。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天父那里去。”(约14:7)这里的“天父那里”是指“天父世界”,“天父世界”是上帝的世界,是和平美善的乐园,是和谐的新天新地,是没有纷争、嫉妒、争竞和苦毒的地方。耶稣又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4-35)要进入“天父的世界”,就必须有彼此相爱的生命,从而同心合意地执行耶稣的命令。对一个基督徒个体而言,何时有了这种耶稣十字架之爱的内住,其生命何时就有了耶稣生命的显扬,就有了和谐,使基督徒的个体生命成为和谐教堂的美善的元素。这样,我们不难明白,看一个教堂或教会是否真和谐,就看教堂的牧师、信徒、同工、义工及组织关系间的生命状态,看那个教堂在日常事工中,所表现出的个人、团契、组织在侍奉与日常交往的过程中,是否有耶稣爱的生命彰显的和谐。
  圣经通过耶稣之道教诲我们:人的生命与心灵在上帝、人和自然这“三维立体”和谐的形成同一,才有真和谐的产生。这就是说,一个和谐的教堂创建,首先是要在人的信仰生命上建立起人与耶稣生命的和谐关系,将耶稣的爱经由恩典形成荣光熠熠的真理充满在教堂里,彰显耶稣十字架之爱的见证。这样的教堂,就不会出现同工、义工、信徒间的嫉妒、纷争,不会出现管理组织成员间的不和睦。在基督里,一切问题与事情都能被主的爱中化解,成为爱的力量支取,彼此扶持。教会是在地而属天的,有地上的问题,但要用属天的方法解决。很多的时候,不和谐的问题就是出自不和谐的方法上,部分教会成员不是用的耶稣爱的彼此帮扶,而是落入到世界的网络里彼此相吞,在神的家中处理教会事务,用人的命令、决定与判断代替了神的旨意;让人的私意冒充“神的旨意”;将对待工作的世俗化的心态当作神圣的侍奉;凭人自身的努力美化为神的大能;等等。于是乎,神的教会办成了教会领袖自己独揽的教会,成为了发号施令个人的教会,可想而知,结果是什么。在教会的事工中,人越想办法越是混乱,教会越少有平安。相反,教会的问题在加多,负担在加重,世俗的成分越来越浓。这种不和谐现象不仅是今日教会的病结,同时给海外敌对与渗透、反对“三自”办教会的自封传道人以借口,借此攻击“三自教会”没有生命,不得救,不属灵等进行大肆宣扬。这种种问题的出现是一些教堂或教牧同工用自身的“软弱”羞辱了神的名,使教堂或教会在社会上失去了基督的见证。这是我们创建和谐教堂最为值得反思的现实。归根结底,这是谦卑上出了问题。如果让耶稣内住心灵,神权的主宰足能使教会充满和睦,信徒的心灵充满喜乐与安宁。可见,耶稣的内住是教堂和谐创建的中心,更是个体生命美善的本源。惟此,人才会在国家建设、社会活动、自然保护和教会建立上,包括人的个体与集体在社会生活的爱国情感、社会责任、婚姻家庭、人际关系等等的生活方式建立起和谐的关系。
  让教堂充满内在的和谐,需所有教堂和教牧同工在建设自身与神和好的关系上多下工夫———让神成为神,让教会成为神的教会。为此,我们各自当全生命伏卑在神面前,找准自己的位席,守住自己的本分,忠心自己的职分。当我们放下自我的时候,就将神的神权与荣耀彰显出来了。这是和谐教堂最为关键的内在和谐之本。
  二、教堂的外在和谐
  基督教堂外在的和谐是指教会在时代发展中与时俱进的平稳、安定、祥和的状态。譬如,在教堂的形体的装饰与环境配置上的优雅“敬与净”的审美学的构建,在信徒的组成结构上以文化、年龄组合及精神风貌给人一种和美的感观,在管理的体制与制度的执行方面展现时代的人性美德的风范,在利益分配的关系中从上到下呈现出协调均衡的良善,在人际关系中呈现出的是友爱的祥和。这些外在的和谐又集中反映在教堂的组织制度、民主管理、教牧人员、信徒关系等方面的和谐。
  (一)教堂组织的和谐:从组织形式上看,教会是有形体的社会爱国团体,又是中国教会总体三自和各地方独立办教的体制形式。
  1、教会的管理组织是否同国家政府的关系和谐;
  2、教会堂管会的组织是否同中国基督教两会和所辖区的省、市两会在组织关系上的和谐。
  这两种和谐的是构建教会外在和谐的必要条件。
  (二)教堂制度的和谐:
  1、教堂制度是否同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和谐;
  2、教堂制度是否同圣经真理和谐;
  3、教堂制度是否与全国基督教两会的规章制度和谐;
  4、教堂制度是否同信徒的愿望和谐;
  5、教堂制度是否同人性的需要和谐。
  (三)民主管理的和谐
  1、民主与集中的和谐:民主与集中的合理运用。
  2、负责人决定意见与民主意愿的和谐,任何个人不可凌驾于民主之上。
  3、堂管会决定与神旨意的和谐,堂管会的决定不能与神的旨意相冲突,如果一项决定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与神的爱相左的时候,那就不是神的旨意,就当重新进行民主讨论来决定形成新的意见,让神的爱施展进去。这是减少教会不和谐的良方。
  (四)教职人员的和谐
  教职人员在教会中有其特殊性的地位,神职人员在信徒中,不但是灵性生活行为的领袖,也是日常生活行为的领袖。教会神职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是信徒的行为,神职人员的和谐是信徒和谐的前提条件,教职人员的和谐又多取决于教会负责人的生命和谐。
  (五)教会负责人的行为和谐
  1、作为与不作为的和谐,
  2、民主与集中的和谐,
  3、集体作为与个人作为的和谐,
  4、领导艺术的和谐,
  5、权利分配的和谐。
  (六)信徒关系的和谐:
  教堂信徒和谐了,教会就和谐了。
  1、爱教与爱国的和谐,
  2、理性与灵性的和谐,
  3、信仰与行为的和谐;
  4、生活与信仰的和谐,
  5、个人与社会的和谐;
  6、信徒与教牧的和谐。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教会负责人行为的和谐很重要。从基层教会出现问题的大多事实说明:一些教会的不和谐,无论是教牧同工间的不和谐,还是义工与教牧同工或与信徒的不和谐,大多与教堂负责人行为的不和谐行为有关联,当然排除有些是个人在人品和道德败坏造成的混乱,除此外可以说教会负责人的不和谐行为是教会不和谐的最为直接的因素,这主要集中在利益和权力分配上的不和谐,权和利分配不单是物质利益,还有精神方面的获取。出现这种情况不是民主管理制度能解决的事,因为民主管理在许多时候还是由负责人在调控中可左可右,负责人心里如果出了问题,其管理的决定一定就会成了问题,所以,从教会的信仰来讲,这些时候就当转回到耶稣面前来,否则,任何人都会被利益蒙住心灵的眼睛,何况是教会制度,就是国家法律也会放在一边置之不顾。圣经给我们启示了有一个通用性的方法,可我们就是不会用,那就是负责人在使用权力和分配利益的时候,放弃考虑自己的权和利,而是考虑其他同事的权和利,其实当负责人先考虑关心其下属权和利的时候,教会的神权与信徒的利益就已经得到了维护,这正是圣经的教训:“你要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人。”“你们中间,谁愿意为大的,就必你们的用人。”(太20:26)这个教诲当成为教会全体的借鉴。此外,基督教和谐思想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平等”,这平等包含多重的含义。一是在教会中,人地位的平等。耶稣教导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兄弟。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太12:49-50)学者引申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二是在教会组织中,领导者与被领导者是平等关系,有分配工作和接受工作的关系,但绝对不是指挥与被指挥的命令式的关系,如果这样那是大错的。耶稣训诫使徒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掌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佣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20:25-27)这就是说在教会同作工的人,为首的是没有辖制其他同工的权力,首先是作好一个众人中的用人和仆人,因为这是主的教会,不是其他社会团体。三是在经济生活中的平等关系。“大家共有的大地,不再用墙和篱笆隔开,将没有穷人,也没有富人,也没有暴君,也没有奴隶,也不再有大小尊卑之分。”这种经济生活中的平等又引申出互助互济的思想。“我原不是要别人轻省,你们受累,乃要均平,就是要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平均了。”(林后8:13-14)所以,教牧同工间的物质利益差距不能拉得太大,教会中作决策性的人都当考虑这事,注意教会团契不是等级森严的地方,圣经上教导说,“不能效法这个世界”,是有这一方面的指向,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同样是要在人们的物质生活上对社会物质文明的成果在分配利益上作些均衡调节的作用。教会在人的平等尊严的神圣性方面不能失去见证,否则,基督的爱就被世俗化了,教会在社会上就显得尴尬、苍白而空洞。只有将教会办成是神的教会时,一切不和谐的问题在神的爱中就会得到有效的消化。

  结语
  综上所述,主耶稣是和谐教堂内住生命的力量,教堂的和谐是耶稣生命内住的见证,于人是内在与外在同一的和谐,是神性与人性和谐的统一,内在和谐是人生命神性的彰显,外在的和谐是人性的自由意志在神权内合理运用体现的形式,两者不可分离,内在和谐推动外在和谐,外在和谐是在内在和谐的基础上建立的。内在的和谐是教堂人群活出神性的真实,是教牧同工、堂管会成员、义工到平信徒间彼此相爱的生命仪态;外在的和谐是除了文中讲的六个方面外,直观的表现还有教堂的装饰美的配制,环境优美的清洁、事工井然有序的开展、社区服务的拓展、异端邪教的防御等。内在与外在都和谐了,教堂才真正和谐,成为基督荣耀的殿。诚如,靳云鹏牧师说:“在我心目中,一所和谐的教堂,在观感上至少要干净、整洁、庄严、神圣,给人心灵安宁的形象……和谐的教堂是‘盐’是‘光’,能够调和人际关系,照亮人生的道路,也能够在为国家、为今天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积极力量的同时,见证基督信仰。”也是指的内在与外在和谐的统一。如果,一所教堂创建成这样光景,才能把国家宗教局提出的“探索和谐宗教理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而提出的八项和谐基本要求,在基督教堂里真正落在实处,也才能见证出具有“在地而属天”的基督教和谐。

原载自《陕西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