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人奉圣灵或基督之名吩咐说,“你要给我金钱”“你给我一辆车”“你给我一台电脑”“你要以爱心接待我,为我无偿提供吃、住一切所需”“你要是不给我,你就是没有爱心的基督徒”。弟兄姐妹,你会听从吗?你为了表明自己的爱心而听从吗?你会为了拒绝这看似神圣的吩咐而内心不安吗?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公元1世纪末至2世纪中叶后使徒时期的基督教文献《十二使徒遗训》中有关应对这些状况的教导。
“如果有任何人借着圣灵说‘给我金钱’,或别的东西,你们不要听从他”。{1}
“凡是‘奉主名而来’的人,你们都要接待,但随后要考验他,你们必能看出真假,因为你们会有这洞察力。若来的只是旅客,当尽你所能去帮助他,但他最多只能逗留两天,如有必要,可以住三天。倘若他想在你们那里长住,且是个手艺人,就让他自食其力。他若不是手艺人,你们就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决定,他作为一个基督徒,当如何与你们同住,但不可游手好闲。他若不愿意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了。你们当防备这种人。”
在以上的内容中,我们清楚地看到有以下几方面重要的提醒:
一是对于任何要借圣灵之名进行财物索要的行为,要毫不客气地说: “不”!不要听从!
二是热情接待凡“奉主之名”的人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要考验,要有洞察力——“看得出真假”,不给任何利用基督之名的人留下可钻之空,进行骗吃、骗喝。若来访的只是旅客,就要热心款待,尽己所能给予对方帮助,但接待的时长不超过两至三天。若是超出时限,就要询问他是否想要长住,并要了解他是否有一技之长,若他“是手艺人,就要让他自食其力”;若他没什么手艺,教会就要“判断来决定”如何接纳他长住,但重要的是——他“不可游手好闲”,这意味教会不纵容基督徒成为懒汉,而是要建议或帮助他力所能及地亲手作工。正如保罗对帖撒罗尼迦教会的吩咐: “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要安静做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作为基督徒,若他“不愿意这样做,就是利用基督了”。那教会就当防备这样的人,不容许他打着基督的名,理直气壮地成为懒汉,践踏教会的爱心,骗吃骗喝。
圣灵之名、基督之名不是谋求满足私欲的神圣挡箭牌,乃是我们活出真善美的指向标。
脚注:
{1} 《十二使徒遗训》,174页。
本文选自《陕西基督教》202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