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
王俊牧师
在当前我国宗教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背景下,在全国宗教界广泛开展的“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紧迫性的重要举措。对基督教界而言,这项活动并非孤立的行动,而是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践行《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 三大核心任务的关键载体和有力抓手。它标志着我国基督教自身建设从宏观的方向引领,进入了微观的、深度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实践深耕阶段。深刻认识并扎实开展这一教育活动,对于确保我国基督教沿着正确方向健康传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 教育活动的开展是时代之需与内在要求
此次教育活动的启动,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必要性。它是对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积极响应和具体落实,直接关联着我国基督教未来的生存状态与发展质量。
(一)这是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走深走实的必然要求。 基督教中国化并非简单的文化符号嫁接,其本质目标是实现基督教与当代中国社会、文化、治理体系的“深度契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这要求我们基督教必须从深层次解决如何与中国社会本质、文化根魂相统一的核心问题。教育活动中的“学法规”,正是引导基督教将自身活动自觉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牢固树立“国大于教、法大于教”的观念,这是实现“深度契合”的制度前提。而“重修为”、“树形象”则直接推动基督教褪去“洋教”烙印,在信仰实践和社会表现上,展现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的新风貌。
(二)这是落实全面从严治教、实现教会健康传承的紧迫任务。健康传承是宗教存在的根本。近年来,宗教领域出现的一些教风不正、戒律松弛、甚至借教敛财等乱象,侵蚀了宗教的纯洁性,损害了宗教的社会形象。为此,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崇俭戒奢、正信正行的倡议》(简称“七条倡议”),旗帜鲜明地反对奢华享乐、追名逐利等不良风气。本次教育活动将“守戒律”与践行“七条倡议”紧密结合,旨在通过严肃的教内规章约束和道德倡议,匡正教风、治理乱象,实现自我净化。这是基督教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的体现,是全面从严治教从理念号召走向具体规章制度和普遍实践的关键一步。
(三)这是回应社会期待、重塑基督教良好形象的主动作为。宗教的形象和声誉是其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基础。教育活动以“树形象”为最终落脚点之一,表明基督教主动将自身建设置于社会和信徒的监督之下。通过学法遵规、严守戒律、提升修为,教牧人员和信徒得以塑造并展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纯正、品行端正、服务社会的集体形象。这不仅能增强内部凝聚力,更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与认可,为基督教在促进社会和谐、参与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铺平道路。
二、 教育活动是四位一体的有机整体
“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这四个方面,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共同指向基督教自身建设的全面提升。
(一)学法规是筑牢健康传承的法治根基。“学法规”是前提和基础。它要求教牧人员和信徒,不仅要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根本大法和基本法律,更要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办法等宗教领域的专门法规。其核心目的在于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这意味着要深刻理解,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通过学法,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边界,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从而将“依法开展活动”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自觉,为基督教的中国化和健康传承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守戒律是坚守信仰本真的生命线。“守戒律”是核心和关键。这里的“戒律”具有双重内涵:一是各宗教传统的清规戒律,二是具有鲜明时代针对性的“七条倡议”。守持传统戒律,是保持宗教信仰神圣性和教职人员修为的根本;而践行“七条倡议”——如不穿戴奢侈品、不追求豪华享受、不谋不义之财、不与商人官员搞利益交换等——则是针对当下突出问题,对宗教戒律的时代化阐释和具体化要求。“守戒律”就是要广大教牧人员在内心树立起不可逾越的信仰与道德红线,抵御物质主义、享乐主义和名利思想的侵蚀,维护教会的清净庄严。
(三)重修为是提升服务社会的综合素养。“重修为”是动力和支撑。修为不仅指灵性修养和神学造诣,也包括文化素养、道德品行和社会责任感的综合提升。教牧人员需要通过持续学习、潜心灵修、服务实践,做到“以德服众、正信正行”。这要求我们深入挖掘教义中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的积极内容,并能够用贴近时代、贴近信徒的方式表达出来。同时,将信仰倡导的“爱人如己”、“做盐做光”精神,转化为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具体行动,实现从“独善其身”到“兼济天下”的升华。
(四)树形象是展现与时俱进的时代风貌。“树形象”是目标和成果。它是前三个方面努力的自然外显和综合体现。一个良好的形象,对内是感召力,对外是公信力。通过教育活动,教牧人员要树立起以下几种形象:一是遵纪守法、持守底线的法治形象;二是信仰虔诚、作风清正的信仰形象;三是品行高洁、富有学识的人格形象;四是爱国爱教、服务社会的担当形象。最终,使基督教以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姿态融入当代中国社会,成为促进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的积极力量。
这四个方面环环相扣:“学法规”保障了传承的秩序,“守戒律”纯化了传承的品质,“重修为”夯实了传承的能力,最终共同成就了值得信赖、受人尊敬的“树形象”目标。
三、 教育活动要多措并举确保实效
为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需要借鉴各地已有的实践经验,构建一套系统化、可操作的实施路径。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基督教两会和重点堂点、神学院校应成立教育活动指导小组,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领导班子和教牧骨干须率先垂范,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学习研讨,创新教育形式。学习不能停留在文件传达层面。可以采取专题读书班、专家讲座、座谈研讨、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特别是要结合基督教中国化的实践,开展沉浸式学习,例如组织参观历史文化场馆,感受中华文明博大精深,为神学思想建设寻求本土资源与灵感。同时,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营造全员参与、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整改。教育活动需要敢于直面问题。要对照国家法规、“九个是否”“七条倡议”和教义教规,组织个人和团体进行全面“体检”,深挖在教风教德、内部管理、对外交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改进台账,明确改进时限和责任人,确保真查实改、见到成效。
(四)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建立教内、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的联动机制至关重要。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开门抓教育、开门亮成效,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将外部压力转化为内部改进的动力。
(五)注重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教育活动的成果最终要依靠制度来巩固。要及时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团体章程、场所管理、教牧人员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补齐管理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实现从集中性教育向常态化治理的转变,确保基督教健康传承的长治久安。
四、 教育活动是面向未来的奠基工程
在基督教界深入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其意义远超活动本身,是一项面向未来、固本强基的战略工程。
(一)它将极大地巩固基督教中国化的实践基础。当守法持戒、崇俭戒奢、提升修为成为每一位教牧人员和广大信徒的自觉行动时,基督教中国化就从宏观的理念和顶层设计,真正落到了微观的个体言行和教会风貌上,实现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良性互动。
(二)它将有力地推动全面从严治教落到实处。通过这场广泛而深入的教育实践,从严治教有了具体可抓的载体和可衡量评价的标准。它有助于在基督教内部构建起一套融合法治精神、信仰教规和时代要求的自律规范体系,使全面从严治教的要求可操作、可持久。
(三)它将有效地促进基督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法治观念强、信仰操守正、道德修养高、社会形象好的教会团体,必然能更好地处理国法与教规、信仰与理性、教会生活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基督教,才能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进程中找准自身定位,发挥积极作用,真正成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和谐因子,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是新时代我国基督教加强自身建设、实现健康传承的必由之路。它连接着基督教中国化的历史方向、从严治教的现实要求和正信正行的未来希望。唯有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投入其中,我国基督教才能在中华文化的沃土上深深扎根,在社会主义社会的阳光雨露中茁壮成长,最终绽放出具有中国特色、展现中国气派的信仰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