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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共同体:莫尔特曼生态神学中的“家园”理念
2019-08-29  作者:◆福建 杜启莺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返回列表
       前言:面对现代社会出现的生态危机,神学家莫尔特曼{1}指出从启蒙运动以来,西欧社会由于错误的上帝观与创造论的影响,使人类异化了自然家园,也使人类失去了精神家园。在其思想中,他不断倡导“家园”理念,试图展现创造者与受造者之间的既内部相契又彼此相合的空间关系。那么,这样一个“家园”理念是如何贯穿于莫尔特曼的生态神学中,如何回应传统的生态观,进一步说,“家园”理念为解决生态危机提供了什么样的理论根据与神学论证?透过“家园”理念,莫尔特曼强调上帝与世界应该是相互融贯的关系,而不是单方面的支配关系;{2}过去一味地将自然看做是与人类相对的客体,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的剥夺和滥用,从而造成了人类所生活的家园的恶化,甚至毁灭。因此,本文认为莫尔特曼在创造者与受造者,以及人与自然的“共同体”框架下,调整了对“上帝”与“世界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的认识,将世界看为上帝、人、自然的生命共同体——“家园”。这种“家园”理念不仅是管窥莫尔特曼生态神学的一个重要维度,而且为当今构建“生命共同体”,乃至化解生态危机提供了理论可能。

       一、异化了的家园

       家园(home)一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指物质层面上的土地、房屋、故乡等以及情感所依附的家庭与生活。一方面,家园代表着亲情、宁静与安全,是人们躯体和精神的归属;另一方面,家园也体现了人与地理空间的关系,包括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互相依附的关系。然而,现代工业化过程中出现的生态危机却导致了人类家园的异化,这个异化主要体现在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性,人与社会之间的紧张性,使得家园不再成为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居所,从而沦为了被人类剥夺和滥用的工场。 
      在莫尔特曼看来,“现代文明中的生态危机,包含整个系统的危机,从森林的消失到恐慌症的流行,从江河湖海的污染到我们大城市里在许多人当中弥漫的对生活的虚无主义感觉。”{3}从这个意义说,生态危机是严重而广泛的。一方面,人类破坏了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另一方面,人类不仅在自然中丧失了自己的家园,其精神也无法在自己的肉体中找到家园。在严峻的危机中,家园被异化成了“人类谋求权力和支配”场所,成了被“征服和统治”的工地,成了被随意挥霍与践踏的“原料”。如此异化了的家园,表面看上去还是人类的园地,但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人类的家园了。在这片园地里,只有价值与利益的最大化,“大生产方式”的扩大化,而没有“生命共同体”的存在了。
      生态危机导致的家园异化是有根源性问题的,莫尔特曼认为从现代工业国家,尤其是从西欧国家开始的这场灾难,其根源归咎于由“误解和滥用《圣经》创造信仰”{4}所造成的社会价值观的扭曲。西方传统的主客体二分的认识论对现代人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即把世界看作是一种独立于人而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客体。王元骧教授认为这种二分法导致了“心与物,人与世界处于外在对立、机械分割的状态”。{5}从起先思想上的控制,到后来的技术上的操控,这是一个价值观的扭曲到家园环境的危机的过程,从而把人类同自然分离开来,并且宣称对自然不负任何的责任。
     正是由于这种价值观念指导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毁灭,反过来又对社会本身构成严重的破坏,从而进一步酿成“人类社会的价值与意义危机,以及个人生活危机中日益增长的不稳定性。”{6}进一步说,生态危机也打乱了人们对待生活的感情和行为、道德准则和生活信念的模式,为整个社会家园带来了恶性循环的危机。因此,莫尔特曼所认为的生态危机,不仅是现代科技文明本身的危机,以及“教宗约翰保禄二世所说的‘道德危机’,而且还是更深的宗教危机,也就是西方人的信仰危机。”{7}
     简言之,危机至少造成两种后果:一是把创造者与受造物割裂;二是把人与自然对立。出现这样的结症,正是人们对传统神学的偏颇理解。因此,莫尔特曼从传统资源中重新定位与阐释上帝观、创造论等神学思想。“基督教创造信仰的身份在今天的生态危机中受到质疑,因而必须在这种背景中重新加以定义;而创造论信仰的相关性必须根据关于当前生态危机的观念,根据所提出的摆脱这种危机的出路来证明自己。”{8}

     二、相互寓居的空间

     为了定位创造者内在与外在之间的关系,莫尔特曼重新思考了“三位一体”思想,以及运用了“互渗互寓”与“舍金纳”概念。
     1.重新思考“三位一体”
莫尔特曼批判在西方传统中将创造者转向超验的领域,而世界则被理解为纯粹内在的、此世的,认为这样会导致思考创造者时可以无须世界,理解世界时也无须创造者的后果。{9}
     在《三位一体与上帝国》中,莫尔特曼对传统神学中的“三位一体”(Trinity)进行重新诠释。认为传统神学在论述“三位一体”过程中,有过分突出“一体”或“三位”的倾向,从而在这层构架下会带出“三中有一”和“一中有三”的上帝观。在继承传统神学的基本思想后,莫尔特曼重新解读并认为理解“三位一体”需要“从三到一”的进路,“圣父、圣子、圣灵”是合一性的,这是诸位格的共同体,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像一个家庭一样的特殊共同体。这样的上帝观意味着上帝有着内在的关联,而且是由共同体和团契所构成的。莫尔特曼的这种“从三到一”的“三位一体”观展现了三个位格之间的合一性,且表明了创造者的内在与外在之间的关系。
     如果我们不再以一神论的方式把上帝看作是一个绝对主体,而是在三位一体的意义上把他看作是圣父、圣子、圣灵的统一,那么,我们也不再把他同他所创造的世界的关系看成是片面的统治关系。{10}
因此,在对“终极实体的上帝”和“绝对主体的一神论”{11}提出质疑后,莫尔特曼强调不能再把上帝同自然分开,上帝是在世界中,世界也在上帝中。创造者将居住在整个创造中,而整个受造物也将成为他荣耀的彰显。如此,“在这种万有在神论的景观中,世界将成为三位一体的家乡”。{12}
      2.运用“互渗互寓”概念
     “互渗互寓”,希腊文Perichoresis,意指旋转、滚动。在译成拉丁文过程中,发展出两个概念: 彼此渗透(circuminces sio)和相互寓居(circuminses— sio)。前者指动态的穿透(incedere),后者指歇息性的内住(insedere)。{13}
     “互渗互寓”通常用于描述圣父、圣子、圣灵三个位格的互相交融与内住,交融意味着三个位格之间彼此运动和发生关联,内住表示以对方作为自己的活动空间。在这种彼此交融与内住中,三个位格中的每个个体并没有消融于对方之内,这是一种既合一又不混杂的一致性。通过“融贯(perichorese)的概念,三位一体的社会学说系统阐述了圣父、圣子和圣灵的相互寄居性,以及通过这些寄居性显现的永恒的共同体。”{14}
可见,莫尔特曼运用此“互渗互寓”理论来论述圣父、圣子、圣灵的相互共存和彼此契合的内在关联,以此作为论述上帝、人、自然之间所建立的圆融、和谐与统一的关系的理论基础。
      3.采用“舍金纳”概念
      对于创造者与受造者之间的“互渗互寓”的如何可能的问题,莫尔特曼则借用拉比派和犹太神秘哲学的“舍金纳”(sheki—nab)概念来解答这个问题。
     “舍金纳”在犹太教有时用来代称耶和华的名字,意为神的显现。原本是指《旧约》中上帝在“约柜”里的居住,后被用于表述“上帝的内在性(immanence)。“舍金纳”是上帝临在于世界的一种方式,表示上帝的荣耀寄寓在世界之中。“创造的神圣秘密是舍金纳,即上帝的寄居性;舍金纳的目的是使全部创造物成为上帝的家舍。”{15}如此,上帝以他自己的方式在受造物中寓居,与他们一同遭受苦难,与他们苦乐与共。
因此,“舍金纳”完全实现了将上帝和他要居住在地上的有限的空间联系在一起;实现了“空间”成为了上帝与万物同住的“家园”,以及世界在上帝之中,上帝也在世界之中的可能性。

      三、共同体的关系网

       对于《创世记》第一章第二十八节,“神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莫尔特曼认为,人们时常将这里的“治理”与“管理”曲解为“征服”与“统治”,{16}片面地强调人在宇宙中的特殊地位,突出“人是宰制的主体,一切其他的受造都臣服于他,并且是他的客体。”{17}事实上,从培根和笛卡尔以来,西欧思想界就错误地将人和世界的关系描述为主客关系,而且这个模式被广泛接受,即“人透过自然科学和技术重获对世界的宰制。”{18}
       莫尔特曼拒斥这种“误入歧途”的阐释,认为如果人类是作为自然的统治者来面对自然,那么人类就不再作为受造物的共同体一员,乃成了占有者站在自然界的对立面。对于笛卡儿的认识实体与广延实体,以及关于主体与客体之划分的二元论思想。莫尔特曼指出这是没有圣经根据,也没有神学的合法性,这种极其危险的作法势必会导致人类运用技术对自然进行剥削。因此,他从圣经的传统教导来重新解读《创世纪》中的“治理这地”,提出三个反思:第一是人对自然界只能是和平的治理,而没有任何随意的生杀大权;第二是把世界解释为上帝的受造物,并不是要把它看作人类的占有物。万物都是受造物,都是上帝的产业,人类无权霸占,而只能将其他自然物当作信托财产来租赁和保管;第三是神学需要通过退居到历史领域而把自然留给科学,以此来回应科学的胜利前进。{19}就此意义上说,那些只关心人类自我的生存而没有顾虑自然界的神学是值得反思的。
     为此,莫尔特曼提出了一种新型的关系网络。采纳德国哲学家布洛赫的“作为主体的自然”的思想,从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一致性为出发点,设想有一个主体的自然,作为合作者与人类主体相符合。“人类与自然的共同体才会出现,双方才能在这种共同体中看到他们的‘家乡’。”{20}在莫尔特曼的“自然中的家园”与“人类的自然化”观念中,重新摆正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使人与自然从对立到融合,从而建构一个“创造物共同体”理念,这种理念是通过具有家园意涵的“社会关系网”来演绎的。
自然环境这个家是这样一种充满宁静的社会关系网。人类社会必须同自然环境相适应。这意味着人类社会必须服从自然的再生产能力,并使自己适应自然的循环。{21}
       显然,这种社会关系网连结着人与自然之间的亲密关系,进而由人与自然组成了一个没有斗争和焦虑,却是充满舒心、平静、和谐的家园。自然界能够成为人类可以生活与居住的家园,应该是在相适应的基础上进行改造而不是肆无忌惮地加以破坏使用的。“只有当自然与人类的关系不再紧张时——即它可以被描绘成和解、和平和有活力的生物共生时,生存才能成为家园。”{22}
就此意义上理解,人类与自然正是因为有着共同的创造者,也就构成了受造物的命运共同体,从而能够进行和平的对话,并且“人能够有意识地在感恩中接受创造物,有意识地在赞美中把创造物再次带到上帝面前。”{23} 因此,在整个家园中,人类不再是自然界中的主体,乃是自然界的其中一员,与其他自然物构成共同体,同呼吸,共命运。
       结语:出于处境化的思考,莫尔特曼运用“家园”理念来梳理上帝、人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上帝是居住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之中。这样,其“家园”理念就有了贡献,不仅为解读其生态神学提供了理论路线与神学根据,也带出了一定的现实意义。首先,纠正了一些偏激的观念。启发人们不能再有片面的上帝观与创造论,以及像极端者那样要把自然当作人类的支配和征服的对象,乃是认为人与自然应当是和谐共融的,而不是冲突对立的。其次,建造以生态命运共同体的神学基础。莫尔特曼在抨击了现代的思维方式与突破以往的生态理念后,对创造论进行了重新解释与阐述,并且建立了自己的生态神学体系。最后,建立起和谐的家园文化。莫尔特曼的生态思想突破了传统神学对待生态环境的主要模式,既不是简单的伙伴模式,也不是管理模式,更不是统治模式,而是人与自然充分和谐的生存共同体——作为上帝所共同创造的创造物,人类应该与自然建立起和谐的团契关系。“倘若我们要以宇宙为家的话,我们首先就当在思想中建立一个比较清晰、完整的宇宙之家的概念体系。这样,我们才能比较自觉地生活在这个家中,成为这个家中一个有责任心、有爱心的成员。”{24} 因此,莫尔特曼的“家园”理念,让人看到了“生命共同体”的现实意义——在地球家园中,人类与自然界需要和合与共,美美共生。

     参考文献:

     1.莫尔特曼:《创造中的上帝:生态的创造论》,隗仁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11月。
     2.莫尔特曼:《世俗中的上帝》,曾念粤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0月。
     3.莫特曼:《科学与智慧——自然科学与神学的对谈》,曾念粤译,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2年11月。
     4.林鸿信:《莫特曼神学研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0月。
     5.刘小枫:“中译本说明”,见于莫尔特曼《创造中的上帝:生态的创造论》。
     6.安希孟:中译本导言:“圣灵中的创造”,见于莫尔特曼《创造中的上帝:生态的创造论》。
     7.王元骧:“对文艺研究中‘主客二分’思维模式的批判性考察”[J],学术月刊,2004(5)。
     8.杨慧林:“信仰的言说如何介入现实世界——莫尔特曼与‘盼望’的价值”,《盼望的价值》,基督教文化学刊,(第34辑,2015年秋)。
     9.郭郁:“莫尔特曼的‘空间’概念及其环境意义”,《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第30卷,第1期,2013年2月。
     10.曹静:《迎向更新的宇宙——莫尔特曼的终末论生态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版。

               本文转载自《陕西基督教》2019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