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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耶稣,颂赞上帝
2024-02-29  作者:江苏 虞星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返回列表

经文:提前1:12–17

      《使徒行传》三次记载保罗的蒙召经历(徒9:1-22,22:1-21,26:9-18)。《提摩太前书》1章12节至17节主要是保罗追述自己的蒙召经历。他以“感谢耶稣的拣选”(12节)开始,以“颂赞上帝的尊荣”结束(17节),中间加插着自己蒙恩的经历(13-16节)。

      一、感谢耶稣的拣选(1: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1:12)

      在《提摩太前书》1章11节,保罗说上帝把传福音的使命交托给他;在1章12节,保罗感谢耶稣的恩典,“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在“耶稣”前面用了几个定语,即“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那给我力量的”这个短语也出现于《腓立比书》4章13节。保罗知道,耶稣是他侍奉力量的源泉。“我们”,指保罗、提摩太以及以弗所教会信徒,都有份于耶稣的生命,都是归属于耶稣的。“主”,通常用于形容神性,表明保罗相信耶稣是神。“基督”,就是拯救者,弥赛亚。

      保罗说明他感恩的理由,上帝拣选他并让他有机会侍奉,“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有忠心”,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值得信任”。“忠心”是上帝的仆人必备条件之一。

      保罗说如今他蒙了上帝的施恩与怜悯,上帝以他为值得信任的人。“派我服侍他”,保罗清楚地知道,侍奉上帝并非自我委任,而是出于上帝自己的工作,这是保罗服侍上帝的确据与根基。保罗侍奉不是出于自己的能力,而是出于基督的拣选。保罗在其书信中多次提到他是蒙了上帝的怜悯,才成为使徒的(参林后3:6)。

      二、追述自己的蒙恩经历(1:13–16)

      我从前是亵渎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1:13–16)。

      保罗说自己是蒙了上帝的怜悯,才有机会侍奉他。保罗以自己蒙恩的经历,证明上帝的大能。保罗对上帝满怀感恩之情,并且赞叹上帝的大能,像他这样曾经激烈反对福音的人,上帝竟然能改变他。

      保罗说:“我从前是亵渎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1:13),这是保罗信主后对自己过去行为所做的评价。保罗用三重法来形容自己,“是亵渎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保罗追忆往事,直视自己的过去,提到自己不信主时做了一些得罪上帝的事情。保罗在信主之前,曾经到处去捉拿基督徒,把他们下在监狱里,极力地迫害教会(参徒8:1–3,9:1–5),还以为那是为上帝大发热心(参加1:13–14)。保罗说这一切都是在他不信、不明白真理的时候做的。

      “然而我还蒙了怜悯”(1:13),除此之外,保罗还两次提到他蒙了上帝的怜悯(参林前7:25;林后4:1)。保罗说像他这样的人,竟然还蒙了怜悯,实在是出于上帝的怜悯和恩典。因着他先前的“败坏”,保罗格外地体验上帝的怜悯。但是,保罗也知道他得到上帝怜悯的理由,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作的”。保罗认为先前他所做的都是因为他不信和无知,而不是有意而为,或任意而为。保罗很可能是将自己与假教师进行比较。保罗是在还不信的时候抵挡基督,但假教师表面上声称跟随基督,背地里却仍行事邪恶。  

      “在基督耶稣里”(1:14),是新约书信,特别是保罗书信中的常用语。 “在基督耶稣里”与“在基督里”,意思基本一样。上帝藉着基督救赎世人(参罗3:24),信徒在基督里经历新生(参罗6:11、23),在基督里经历上帝的爱(参罗8:39),也因着基督的救赎,所有信徒成为一个群体(参罗12:5)。保罗以“在基督耶稣里”作为真信仰与真敬虔的标记,以别于假教师建立在其他基础之上的敬虔(如1:4,4:3)。  

      “信心和爱心”(1:14),是基督徒生活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即爱上帝与爱人。“信心”涉及与上帝的关系;“爱心”涉及与人的关系。按照耶稣的教导,这两个方面也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参太22:40)。

感谢耶稣,颂赞上帝5.gif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1:15),这句话可能是保罗引自早期教会的信仰告白。类似的表述,也出现在《马可福音》2章17节、《路加福音》19章10节和《约翰福音》18章37节。这些经文显示,耶稣清楚地宣告他降世的目的是为了拯救罪人。

      “这话是可信的”,这个短语在教牧书信中共出现了5次(提前1:15,3:1,4:9;提后2:11;多3:8)。

      “十分可佩服的”(1:15),《和合本修订本圣经》译为“值得完全接受的”。

      “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这显然是保罗指他从前逼迫教会,成了罪魁,因为逼迫教会极大地拦阻了别人信主,得罪上帝。“罪魁”意即“罪人中的首领”。

      在《哥林多前书》15章9节,保罗说:“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称为使徒,因为我从前逼迫上帝的教会”。这清楚地显示了保罗的自我反省意识,保罗清楚地知道,自己认识耶稣之前所做的与耶稣的心意背道而驰,令主伤心。在《以弗所书》3章8节,保罗称自己“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

      “忍耐”,在《七十子译本》中,这个词的希腊文词根常用于描绘上帝的属性(如出34:6;耶15:15)。这种用法也出现在《罗马书》2章4节、9章22节、《加拉太书》5章22节和《彼得前书》3章20节。

      “永生”,即永恒的生命。这个词的希腊文原是指年代的久远。在希腊文化中,这个词常用来描绘神明不受时间影响的特质。《七十子译本》和《新约》都是按此语意来描绘上帝为“永恒上帝”。“永恒生命”的重点在于这生命有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品质,为今生就可有的生命表现,而非仅为来世的赏赐。 

      “榜样”,也就是“范例”。保罗指出,他蒙怜悯得拯救的经验,可以作为在他之后信主之人的范例。像他这样的罪魁都可蒙上帝的怜悯,就没有人会因为罪恶过大,无法蒙怜悯。上帝既然能对保罗忍耐,那他对任何人也都能忍耐,并且拯救他们。

      三、颂赞上帝的尊荣(1: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上帝,直到永永远远。阿们!(1:17)

      在本节,保罗将尊贵和荣耀归于上帝。他一连用了几个词语来表达对上帝的赞美,以及表明上帝的属性。保罗藉此提醒提摩太,上帝满有能力、恩典丰沛,劝勉他要刚强壮胆,在以弗所忠心牧养教会。“尊贵、荣耀”,指上帝是满有尊贵和荣耀之神。

      “不能朽坏、不能看见”,《吕振中译本圣经》译作“不能朽坏、人不能看见”。“不能朽坏”,指神永存不朽、永不改变的特性(参罗1:23)。除此之外,“不能朽坏”还出现在《提摩太后书》1章10节;“不能看见”还出现在《罗马书》1章20、《歌罗西书》1章15节至16节和《希伯来书》11章27节。“不能看见”是指人的肉眼看不见。“永世的君王”,是指上帝对宇宙的统治是没有穷尽的、直到永远的。上帝世世代代、永永远远作王掌权(参启15:3)。“独一的上帝”,指除了他以外没有别的真神。在《新约》中,类似的表述还出现在《提摩太前书》6章15节、《提摩太后书》4章11节、《罗马书》16章27节和《犹大书》25节。

      “阿们”,是希伯来文的希腊文音译词,意为“是”“真的”“确实地”。新约书信常以“阿们”一词作为结束语(罗16:27;加6:18;犹25)。这个词是早期教会所使用的少数希伯来文之一,在《新约》中出现了 150 次,《和合本》有时将它译作“阿们”,有时译作“实在”或“实实在在”。耶稣被称为“那为阿们的”(启 3:14)。这个词在《旧约》中常用于以色列民对所接受上帝的话语的回应,是对上帝的慈爱、信实和应许笃信不疑的宣告(参申 27:15–26;诗 41:13;耶 11:5);在《新约》中常用于会众表示接受所听到的话语。这种反应既是一种顺服的行动,也是一种荣耀上帝的作为。  

      “阿们”是一个礼仪用语,基督徒会在聚会时使用。哥林多信徒也使用这个词表示同意其他崇拜者的感恩内容(参林前14:16)。保罗通常在为教会祝福之后加上“阿们”(罗 15:33,16:27;林前 16:24;加 6:18;门 25);有时在赞美上帝时也加上这个词(参罗 1:25,9:5,11:36;加 1:5;弗 3:21;腓 4:20;提前 1:17,6:16;提后 4:18)。

本文选自《陕西基督教》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