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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伯拉罕的生死守望
2025-12-10  作者:江苏 武林樵客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返回列表

      《创世记》共五十章,亚伯拉罕的故事分布在第十一章到第二十三章。十二章经文叙事始终贯穿盟约观念,文字简约而内容丰富。就经文情节而言,亚伯拉罕下埃及、与非利士王亚比米勒互动、勇救罗得、为蛾摩拉和所多玛向上帝陈情、以撒出生并献祭以撒,都是引人注目的事迹。经文包含上帝赐给亚伯拉罕的两方面应许(迦南地会成为亚伯拉罕后裔的产业和以撒的降生),也以双重叙事的方式推进。

      圣经称誉亚伯拉罕为信心之父,是光耀千古的人物。亚伯拉罕献祭以撒,更是信心的非凡见证。然而,读亚伯拉罕的事迹,人们常疏忽圣经有关他买坟地的讲论。如果单就经文篇幅而言,亚伯拉罕买坟地的故事甚至比献祭以撒还多出一节。圣经惜字如金,作者花这么多文字叙述亚伯拉罕买坟地,实在颇不寻常。

      这是因为亚伯拉罕买坟地,事关上帝的应许。亚伯拉罕买坟地看似是一个孤立事件,与其他事迹没有明显的关联,然而买坟地却绝非亚伯拉罕临时起意。触动亚伯拉罕买地念头的,很大可能发生在他七十五岁那年。那是改变亚伯拉罕人生的一年。上帝呼召他离开哈兰,前往迦南地。那时他的名字还是亚伯兰。路经迦南时,上帝晓谕亚伯拉罕,“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后裔”(创12:7)。

      亚伯拉罕就在那里为上帝筑坛,求告上帝的名。依据上帝所言,迦南将成为亚伯拉罕后裔的产业。亚伯拉罕继续向南地移居,进埃及后,由于各种变故,又回迦南,直到一百七十五岁离世的日子。这期间,上帝一再晓谕亚伯拉罕,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他的后裔先要寄居别人的地,服侍那地的人,受苦四百年之后,他们才会以迦南为业(参创15:12-16)。

      因此,亚伯拉罕一直只是寄居于迦南,在迦南没有拥有“产业”。经文中的“产业”有一个专门的意思是“地产”这类不动产。上帝应许给亚伯拉罕迦南全地的“产业”,指的是“不动产”,古代的不动产主要是“土地”。在亚伯拉罕买坟地之前,曾对赫人说:“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创23:4)按照《希伯来书》的说法,“寄居”指的是“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来11:13)。上帝虽然把迦南地应许给了亚伯拉罕,但亚伯拉罕只是从应许角度(从远处)看见这块“不动产”。亚伯拉罕虽然拥有巨大财富,但是直到撒拉死前,都还没有“地产”。

      亚伯拉罕前面有一个巨大难题。他虽然牢记上帝的应许,但是又如何能够让四百年以后的后裔记得迦南是上帝的应许之地呢?一个四百年居无定所的民族会记得上帝的应许吗?他们会记得迦南地是他们的“产业”吗?他们会在四百年之后回迦南吗?浪迹无定的民族通常会以异乡为故乡。但亚伯拉罕自己能否在迦南置业呢?十分艰难。首先,哪怕只买赫人的一块田地,都是登天之难。亚伯拉罕买坟地,就显示了置地的艰难,更何况买一大片地?其次,上帝分明告诉亚伯拉罕他的后裔将流落他乡四百年,即使迦南有地,也必荒芜。第三,最令人担心的是,如果后裔们长居迦南,就会受迦南风俗影响,罗得寄居所多玛和俄摩拉就是前车之鉴。亚伯拉罕甚至不愿意儿子以撒娶迦南女子为妻,以撒对以扫娶妻赫人也是大感忧烦,更何况四百年的寄居。

      在亚伯拉罕漫长的百年客旅中,上帝有关“产业”的应许始终萦绕于他的心头。

      亚伯拉罕一百三十六岁这年,一百二十七岁的撒拉在希伯仑去世。亚伯拉罕与撒拉自少年而白头,自哈兰而迦南,相孺以沫,其痛之深,可想而知(参创23:2),但撒拉的去世却也为亚伯拉罕一直没有解决的难题开了一道门,就是在迦南地置下一块“产业”。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地产”,但终将成为以色列人对上帝应许的鲜明记忆。这块“产业”将成为以色列人记忆里面不尽的呼唤,呼唤他们回迦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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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伯拉罕从沉痛中抬起头来,心中有了完整的方案。他要买一块撒拉和他的坟地,买一块以色列列祖的坟地(参创23:3-4)。祖先是一个民族不可磨灭的记忆。对列祖的记忆,既是对故乡的记忆,更是对列祖之神的记忆,即是对亚伯拉罕的上帝和以撒的上帝的记忆。历史是记忆,以色列民族的信仰在于记忆上帝的拣选,以及他们因上帝救赎而具有的新身份。坟地作为“产业”,将成为以色列人记忆史的地平线,成为上帝圣言洒落在以色列人客旅的旷野呼告。

      亚伯拉罕看中了赫人以弗伦麦比拉洞的那块田,他希望以无可争议的方式买下这块“产业”。圣经的叙事极其高明。亚伯拉罕希望这次买卖不只是他与以弗伦两人间的事情,他希望所有人都知晓这桩交易,使这桩交易成为历史不可磨灭的事迹。只有这样,麦比拉洞的那块田才能成为永久的无可置疑的“产业”。

      亚伯拉罕先向赫人诉说,提出他的请求,经文显示赫人对于卖地是何等地不愿。但是,亚伯拉罕只要求一块坟地,这又是合乎情理的迫切愿望,只有他知道这块坟地的“应许”意义。即使如此,赫人还是不愿意交易。亚伯拉罕说,“求你们在这里给我一块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 (创23:4)和合本没有译出“产业”或“财产”的含义,新译本更准确,“求你们在你们中间给我一块坟地作产业。” 只有理解亚伯拉罕买的是作为“产业”的坟地,才能够更准确理解赫人的反应,“我主请听。你在我们中间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们最好的坟地里埋葬你的死人;我们没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坟地里埋葬你的死人。”(创23:6)赫人尊重亚伯拉罕,称他是“尊大的”或者“尊贵的”王子,也明确地告诉亚伯拉罕可以在“我们最好的坟地”或者某个人“他的坟地”里埋葬撒拉,但就是不出卖他们的产业。

      亚伯拉罕早已有盘算,他心中有一块“他的坟地”,就是赫人以弗伦麦比拉洞四周的田地。他坚持要买这块地作为“产业”。在与赫人对话中,他顺势表达了“坟地”和“产业”的两重意思,再次向那地的赫人下拜,“你们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请听我的话,为我求琐辖的儿子以弗仑;把田头上那麦比拉洞给我;他可以按着足价卖给我,作我在你们中间的坟地”(创23:8-9)。和合本没有译出“产业”,新译本的译法更加准确,“使我在你们中间有产业作坟地。”亚伯拉罕还说可以按“足价”提交易条件,意思是“尽管开价”,表现出他买坟地作产业的决心,这是打动赫人的前提。他又告诉赫人他要买的是“产业”,还恳求他们一起为他求以弗仑,既是造声势,更是作证人。

      赫人和亚伯拉罕一起来到城门口。城门口是古代社会商议大事、办理公务的地方。亚伯拉罕和赫人以弗仑的对白精彩绝伦,白描出以弗仑的神态神情。亚伯拉罕先是向以弗仑陈说买麦比拉洞的原由和愿望。以弗仑似乎慷慨,似乎友情十足,愿意在同族人面前把洞和田都送给亚伯拉罕。读者诸君如果真信了以弗仑的话,恐怕亚伯拉罕及其后人寄居迦南就成了捕风。亚伯拉罕寄居迦南百年,深悉迦南人的行事风格和心思意念。他看出以弗仑愿意出售,与前面不愿交易的赫人相比,显现出一丝晨曦之光。他就势拿住以弗仑的话头,“你若应允”(创23:13),再次说明买地是用来埋葬撒拉,在情理上让以弗仑无法推让,无法反悔。果然以弗仑说,“我主请听。值四百舍客勒银子的一块田,在你我中间还算什么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创 23:15)以弗仑说得慷慨,下手却狠。耶利米买一块田是“十七舍客勒银子”(耶32:9)(一舍客勒为11克,合187克),暗利买整座撒玛利亚山也才“二他连得银子” (王上16:24)(一他连得为34千克,合68千克),以弗仑却要亚伯拉罕四百舍客勒银子(合4400克)买一亩田。 以弗仑的真实意思是“不卖”,他希望亚伯拉罕嫌价高,放弃买地企图。亚伯拉罕二话不说,“听从了以弗仑”(创23:16),圣经慎重其事地描述了亚伯拉罕后续动作:当着赫人面前,拿商人通用的银子,使以弗仑这地过户到他自己名下。新译本特别译出了“产业”,和合本则没有,“于是,麦比拉、幔利前、以弗仑的那块田和其中的洞,并田间四围的树木,都定准归与亚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并城门出入的人面前买妥的。此后,亚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麦比拉田间的洞里。幔利就是希伯仑。从此,那块田和田间的洞,就藉着赫人定准,归与亚伯拉罕作坟地。”(创世记23:17-20)经文一再提到这地归给亚伯拉罕作了“产业”。

      人生百年,已属漫长。亚伯拉罕一百七十五岁,是罕见的长寿。然而,他终其一生记念的是上帝的应许。亚伯拉罕买坟地,既是向结发之妻撒拉表达敬意,更是向爱他一生的上帝表达敬意。即使他离开了人世,但仍然继续守望在上帝的应许之地,他甚至让自己的死亡都成为对上帝应许的守望。上帝的真理,上帝的应许,是亚伯拉罕的生死守望!

      当山风拂过麦比拉洞的坟头上方,死亡的寂静依然闪耀着圣爱的光芒,伟大的信仰总是对上帝最伟大的守望!

本文选自《陕西基督教》202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