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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原则探讨(二)
2009-09-04  作者:陈鼎亮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 返回列表

第二讲 从圣经的整体观释经

  印度有一个盲人摸象的故事,说的是:有一天,四个盲人坐在树下乘凉。有个赶象的人走过来,大声喊着:“象来了,快让开点!”一个盲人提议说:“象是什么样子,咱们来摸一摸好吗?”另外三个盲人齐声说:“对,摸一摸就知道了。”他们向赶象的人说了他们的想法,赶象的人同意了,把象拴在树上,让他们摸。一个盲人摸了摸象的身子,就说:“我知道了,象原来像一堵墙。”第二个盲人摸着象的牙,就说:“象跟又圆又滑的棍子一样。”第三个盲人摸着象的腿,就反驳他们说:“你们俩说得都不对,象跟柱子差不多。”第四个盲人摸着象的尾巴,大声叫起来:“你们都错了!象跟粗绳子一模一样。”四个盲人你争我辨,都认为自己说得对,谁也不服谁。赶象的人对他们说:“你们都没有说对。一定要摸遍了象的全身,才能知道象是什么样子的。你们每个人只摸了象的一部分,就断定象是什么样子,怎么能说得对呢!”在解释圣经上我们也应留意,不要像盲人一样,而要全面地,完整地理解圣经。

  一、圣经整体观的定义

  圣经的整体观是为了避免对圣经片面性的理解。解经不应孤立地理解一句经文,必须要注意上下文语意的连贯,还要注意到某一卷,及全本圣经的意义,神完整性的启示。圣经在这一处提到的事,可能要在另一处才得到解释和补充。圣经的启示也是连贯、统一的,圣经是神向人启示神人关系的一本书,神人关系的和好是圣经的主题,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神人和好的提出;耶稣基督的救赎事工使神人得以和好;复和后人的新生活。

  二、耶稣对旧约圣经的解释体现了整体观原则

  耶稣非常重视旧约圣经的整体性与系统性。有一个人是律法师,要试探耶稣,就问他说:“夫子,律法上的诫命,哪一条是最大的呢?”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路12:29-30)这个法利赛人的律法师常教导人圣经,可他并不明白圣经的整体观,把爱神与爱人割裂开来,不是真爱神。在教会历史上,人总是走极端,曾产生禁欲主义和修道主义,以为爱神就不能爱人,必须远离尘世潜心修道;而文艺复兴运动又走到另一个极端,提倡人本主义,极力把神从我们的生活中排除出去。
  主耶稣进耶路撒冷工作的时候,一班有知识的人来问他一个问题。他们貌似恭谨,按当时拉比们设辩的规矩说:“夫子,摩西说:‘人若死了,没有孩子,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后。’从前,在我们这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子,死了,没有孩子,撇下妻子给兄弟。第二、第三,直到第七个,都是如此。末后,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她是七个人中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都娶过她。”(太22:23-32)这个问难的结构:有律法原则,有实例,要求受问者作出一个实用的结论。主耶稣知道那些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他们的真意是说复活的不可能,并不是要学习天堂婚姻法,与摩西律法比较。耶稣回答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晓得神的大能。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论到死人复活,神在经上向你们所说的,你们没有念过吗?他说:‘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主耶稣在这里敢于向他们说:“你们错了;因为不明白圣经。”他不是说他们不了解经文的字义。撒都该人不但通晓希伯来原文,也是懂得希腊文的;但主耶稣知道他们知道一些经文,却不了解整全的圣经的深意。亚伯拉罕在世一百七十五岁死了,雅各还只是少年十五时;神是永活的,在时间以外。神的大能使人复活进入永世,天堂并没有千代同堂的困难,因为衰老死亡都过去了,人也不能想有肉体的情感,再续前缘。这也是耶稣重视圣经整体观的体现。要认识圣经,要综括的认识,系统性的了解。上帝赐圣灵启迪人心,明白圣经,是全部的圣经,是要将“一切”的事指教门徒,要叫门徒想起他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是要引导门徒明白(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6:13)。因此,我们不仅要相信圣经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在释经上也要加以运用。

  三、从整体观解经的实例

  1、被圣灵充满与方言
  目前讨论被圣灵充满与方言的关系,一般有两种进路。一个是根据《使徒行传》的故事推论。根据《使徒行传》第2章,五旬节门徒受圣灵充满时都讲方言(别国的语言),哥尼流信主时也讲方言,以弗所一些施洗约翰的门徒信主后也讲方言。虽然《使徒行传》没有记载保罗在受洗时讲方言,但他的书信分明说保罗会讲方言。这么一来,用不完全归纳法推论下去的结果是:每一个受圣灵充满的人都讲方言。然而我们知道在逻辑上通过不完全归纳内推法得出的结论是有欠缺的。另一个进路,则是找出圣经中所有提到被圣灵充满与方言有关的经文,然后进行综合分析,我们就会得出结论:被圣灵充满与方言没有必然的关系。被圣灵充满有很多种体现形式:“彼得被圣灵充满,放胆讲道”(徒4:8);被圣灵充满,担任执事(徒6:7);被圣灵充满,司提反为主殉道(徒7:15);被圣灵充满,满有喜乐(徒13:52)等。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2章28-30节这段经文中故意用反问的方式问哥林多信徒:“难道所有的人都是信徒都讲方言吗?”原文的用字很清楚地表示这问题的答案是:“不是”。根据这段经文推论,被圣灵充满的人有的会讲方言,有的不会。我们还可以从词意上来了解“被圣灵充满”,就是指被圣灵完全占有、被圣灵引导,对三位一体神圣灵的完全顺服、对真理的顺服,不顺从我们肉体的私欲。而且哥林多教会那么多的人讲方言,但哥林多教会还是一个问题非常多的教会,保罗称他们是属肉体的。由此可知,被圣灵充满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能将被圣灵充满与说方言划等号,过分抬高方言是不合乎圣经真理的,被圣灵充满的实质就是活出主的样式,有能力为主作见证。
  2、因信称义的问题
  就是因着信,被上帝算为义。因信称义是法庭用语,而非道德用语,强调的是:人称义完全是上帝的恩典,是因耶稣基督的救赎;因着信与上帝的和好,人的地位与身份得到恢复。如果有人认为只要我信了,得救了,是义人了,被神看为完全人了,之后就可以为所欲为,这是对信仰的不完全理解,对因信称义的误解。仅仅追求得救,这是中国教会目前存在的一个现状。实际上《罗马书》讲到第四章并没有结束,后面还有12章,继续讲信徒过得胜罪恶的生活、过奉献的人生、过爱的人生、有盼望的人生。我们必须注重到因信称义的重点,说上帝的恩典白白归给罪人,称义使人的地位和身份得到改变,罪人变成义人。信徒是义人,但同时又是罪人。得救只是基督徒生活的转折点,还要过成圣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不应停留在得救蒙福上。保罗强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8-10)为此我们所传讲的信息不应停留在因信称义,还要过成圣的生活。这样就不会因信废行,行善是我们对神爱的回应。
  盛足风牧师对圣经的整体观有如下阐述:我们读经之时,有时看见许多章节、段落叙述一个问题,一气呵成;也有时候发现不少地方并非这样。它们给我们的印象是分散零落,“这里一点,那里一点”(参赛28∶10)。因此我们需要从这些不同的笔法和文句中,细心读出真理的原则和细则来。原则就是大道理,细则就是小道理。 一个人只看到真理的一个部分,一个片面,却误以为发现了真理的“全部”或“全面”,因此固执坚持,不肯接受别人的见解或发现。对于这样的弟兄,我们说,他的认识偏了,是一偏一孔之见,陷入了偏见。一叶蔽目,不见天下,当然是可悲的。我们需要虚怀若谷,求主光照,求主救我们脱离“瞎子摸大象,各说自己是”的那种可悲景况。
  今天中国教会处于发展的黄金阶段,但面临的危机却不容忽视,异端的盛行,教会信徒的信仰素质不高,对信仰的理解不准确,为此对圣经的准确解读尤其重要,要让整本圣经对今天这个时代说话。

(未完,待续)

原载于《陕西基督教》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