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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徒会”怎样利用基督教?(下)
2021-08-04  作者:陕西 李世峥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发布 返回列表

三、“门徒会”对基督教伦理的曲解

基督教在发展过程中,根据《圣经》的教导,发展并形成了独特的伦理体系,涉及政治伦理、家庭伦理、职场伦理等等。耶稣曾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5-16)这一段话道出了基督教伦理“利他”的本质。基督教伦理绝对不会有任何违背伦常、危害社会的教导。“门徒会”却曲解基督教伦理,体现出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恶本质。

1.对政治的曲解

对于政治,耶稣有明确的教导:“凯撒的物归给凯撒,上帝的物归给上帝。”(参太22:21)这便是“政教分离”原则。《罗马书》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参罗13:1-3)

“门徒会”的思想中却有明显的政治意图,他们故意反对国家政策,违背国家法律,鼓动信徒与政府作对。他们反对计划生育,干涉婚姻自由,并反对儿童受教育,声称“不学可以自通”,“共产党的教育没有用”。更为可怕的是,“门徒会”甚至有推翻政府的野心,他们曾经有一个口号,叫“先夺人心,后夺政权”,倡导的方法是“农村包围城市”。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他们不断用极为恶毒的言词诬蔑、咒骂政府,用以激起群众的愤怒情结,煽动他们与政府对抗。一些骨干宣扬:“现在黑暗当道,魔鬼掌权”,扬言要“打倒君王,推翻黑党,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一定要推翻当今皇帝,改朝换代,建立新天子”,“两年半以后天下是我们的”。一份宣传材料口出狂言:“黑暗掌权,魔鬼撒但为非作歹。大兴安岭火灾都是共产党迫害的结果。黑夜已深,白昼将近,要为执政掌权竭力祷告,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君主管得我们的身体,管不住我们的灵魂,只要(有)一口气,就要与共产党干到底。”季三保宣称自己要做“真龙天子”、“一代明君”,提出要在陕西省汉中市建立“汉中天国”。“门徒会”的宣传材料中,随处可见他们的险恶用心,他们宣称:“共产党要垮台了,季三保要做王,建立基督大国,将来是门徒会的天下。先杀党,后杀团,县乡干部全杀完,村上干部杀一半,组上干部看表现。今年在农村干,明年到汉中住楼馆。”如此明显的政治意图,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在这种思想的迷惑下,好些善良的群众被他们煽动起来,公然与政府作对,围攻党政机关,殴打基层干部,多次造成了伤害事件。

2.对婚姻的曲解

对于婚姻,《圣经》如此教导:“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审判。”(来13:4)为了保证夫妻双方情投意合,避免貌合神离,基督教鼓励基督徒与基督徒结婚,但教会充分尊重个人的选择,并不强行禁止任何人与非基督徒结婚。

“门徒会”却坚决反对其成员与被他们称为“外邦人”的非“门徒会”成员结婚,认为与“外邦人”结婚是极大的罪恶,会遭到神的报应,他们的宣传材料中写道:“和神成为一灵,男女成为一灵,信神不能嫁外人,信神不能娶外邦。”“门徒会”组织者经常作见证说:有人因与“外邦人”结婚而一直没有平安,直至最终离婚,之后再婚,依然没有平安。除了反对与“外邦人”结婚,“门徒会”也反对内部成员自由恋爱,他们有一个称作“神办婚姻”的制度,就是由较有影响的“门徒会”组织者为其成员按“神”的旨意安排、操办婚姻。所谓“神办婚姻”,实质上就是干涉婚姻自由的包办婚姻。此外,就算接受“神办婚姻”,青年男女也不能在结婚之前有过多接触,否则就犯了淫乱的罪。因此,他们禁止男女双方拉手、拥抱和亲吻,因这都是犯罪,而且男女双方从见面认识到结婚不得超过三个月,并提倡简单操办婚礼,甚至用几百块钱买几件衣服就可以了。

3.对慈善的曲解

基督教向来弘扬平等、友爱等精神,所以所有教会都非常注重慈善事业。《圣经》这样说:“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6章9至10节)基督教参与慈善事业,但从来不带任何目的。

“门徒会”也非常注重慈善事业,他们称之为“做善工”,但他们的“善工”动机不纯,只是为了借着慈善拉拢受助者加入他们的组织。“门徒会”对于“善工”,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及具体的操作方式。当“门徒会”传入一个村庄或社区时,他们会把其成员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做“灵工”,即专门外出宣传“门徒会”的歪理邪说;一部分则在参与“善工”,负责群众生活,帮助解决各种困难。“门徒会”的宣传材料指出,对生活困难的成员及尚未加入该派的群众,实行“两季一春”的赈济工作制度,即每年夏季解决换季问题,冬季解决冬棉问题,春季2 至4 月重点解决吃粮问题。赈济的重点对象是真正困难的“门徒会”成员和无依无靠的孤儿寡母。他们规定了“看顾”工作制度,规定对被判刑监禁及外出“传教”的“门徒会”成员,对他们的家属,做“善工”的人都要负责照顾,帮助解决困难,生活困难的每月给予补助一次,使信徒感到“主的温暖,神的关怀”。因此,“门徒会”的成员时常成群结队地出去做“善工”,如到农村帮助村民播种、收割等。需要指出的是,“门徒会”这些被称为“善工”的做法,并非出自爱心,因为他们带有很强的功利性。他们如此行事的目的非常明显,就是把接受帮助的人通通带到“门徒会”的组织中去。有时,他们在帮忙之后,就会直截了当地讲出他们的要求,使其加入“门徒会”;有时还会在帮忙之前就开出加入“门徒会”的条件,否则就不会帮助他们。这样的“善工”,哪里有“善”啊!

四、“门徒会”对基督教禁忌的曲解

几乎所有宗教都会有一些特有的禁忌,基督教当然也不例外,或出自《圣经》,或来自传统。不过,基督教的禁忌并不很多,少有繁文缛节,少有清规戒律,因为《圣经》明确指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书》2章8至9节)对于基督教的禁忌,《圣经》中有一节很有代表性的经文:“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哥林多前书》6章12节)意思是说,只要不被任何事情“辖制”,便凡事都可行。基督教认为,所有禁忌都是成为基督徒后自发、自愿遵守的生活规则,既非加入教会的“门坎”,也非取悦上帝的“功德”。“门徒会”却曲解基督教禁忌,制定出很多既非出自《圣经》、也非来自传统的让人啼笑皆非的禁忌。

1.对偶像的曲解

代表基督教最高伦理准则的“十诫”中明确写道:“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参《出埃及记》20章4至5节)《利未记》也有类似的命令:“你们不可作什么虚无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什么錾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利未记》26章1节)故此,基督教向来有偶像崇拜的禁忌。

不过,“门徒会”对偶像禁忌的理解,却与基督教相去甚远,最明显的一点,是他们把“偶像”的概念扩大化、泛滥化。基督教所说的“偶像”,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独一上帝之外的其他神明,二是指为无形的上帝雕刻的有形的神像。“门徒会”却把龙、凤、蛇等动物画像,甚至明星照片、亲人遗像都视作偶像。他们认为,凡是有鼻有眼的雕塑、画像,都有“邪灵”躲在里面,不清除干净,就没有平安。故此,无论什么人加入“门徒会”,都必须举行“除偶像”的仪式,也就是把家里一切雕塑、画像,甚至照片、年画通通除掉、销毁。“门徒会”一方面绝对禁止其成员摆设、跪拜任何“偶像”,另一方面却又要求他们必须在家里悬挂缝着红色十字架的大块白布,称为“十字布”或“得胜旗”。“门徒会”认为,“十字布”具有奇特的功效,跪在下面祷告,上帝就会为祈祷者成就一切。从基督教的视角来看,这种做法已经沦为拜偶像的行为,因为十字架只是一个信仰上的符号,本身并没有什么“威力”。因此,向有形的十字架祷告,其实就是拜偶像。

2.对饮食的曲解

基督教在饮食方面的禁忌非常之少,因为《圣经》上说:“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参《罗马书》14章17节)基督教认为,食物不能使人洁净,也不能使人污秽,更不能用食物取悦上帝,所以除了象征动物之生命与尊严的血,饮食方面没有任何禁忌。

“门徒会”却在饮食方面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禁忌,他们要求其成员每天吃饭不许超过二两(100克),认为吃得越少,信心越大,灵性越高,超过二两则表明尚未真心悔改。“门徒会”认为,坚持吃二两粮,是得到上帝恩惠的有效途径,他们将会收获更多“生命粮”(也称“赐福粮”、“发酵粮”)。“门徒会”内部,经常传播许多坚持吃二两粮之好处的“见证”,比如:某人长期坚持,一斤挂面吃饱十几个人,或者五斤大米吃了几天后还是五斤。《闪光的灵程》中,记载了季三保家因吃二两粮而得着“发酵粮”的“见证”:“三赎(家)自从信神后,家里长年接待弟兄姊妹,哪怕三十多人、五十多人每次一锅饭不仅够吃,而且还有剩的(锅是一尺七寸口径)。”为了蛊惑人心,“门徒会”还专门编写了鼓励其成员吃二两粮的诗歌,名为《生命粮歌》,歌词如下:“随时来做饭,耶稣赐米面,又赐油来又赐盐,锅碗瓢勺都装满。赐的米面吃不完,白送恩典不要钱。信心提起来,祷告耶和华,神的儿女不要怕,耶稣有办法,凭信心去做饭,赐的饭菜吃不完,全家老少吃了得平安。”为了避免吃饭“超标”,“门徒会”成员必备一杆秤,每餐严格控制。“门徒会”的这种荒唐之举,早已成为世人的笑谈,民间因此给了他们“二两粮”或“二两粮教”的别称。

3.对民俗的曲解

作为外来宗教,基督教传入中华大地后,无可避免地与传统文化和民间习俗产生了某些强烈的碰撞甚至冲突。不过,经过数百年的对话与融合,中国基督徒已经基本能够处理好信仰和民俗的关系。比如:坚决反对算卦、风水、祭奠、烧纸等类带有迷信色彩

的行为,但充分尊重婚礼、葬礼、过年、扫墓等没有迷信色彩的习俗。多数情况下,中国基督徒能够与亲友、邻舍在信仰和民俗的问题上求同存异、互相尊重。因此,中国基督徒极少与亲友、邻舍在民俗问题上发生冲突。

“门徒会”打着基督教的旗号,但在对民俗的理解上却与基督教大相径庭,他们全盘否定在中华大地上流传了数千年的民间习俗,甚至还专门编纂了一本名为《打倒东方风俗》的宣传材料。“门徒会”宣称:“注重天上事,看淡人间世俗”,“不过世俗节日,不用钱财结交朋友,不搞人情送礼”,甚至连过春节、贴春联这么平常的事情,也在他们的反对清单之中。“门徒会”的这些偏激行为,势必造成与亲友、邻舍的格格不入。他们不断制造冲突,却非要说别人在“逼迫”他们。

综上所述,“门徒会”不是基督教,也和基督教没有任何关系,但由于他们一开始就打着基督教的旗号掩人耳目、招摇撞骗,所以极具迷惑性和欺骗性,以致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有效防范、抵制“门徒会”,就必须了解他们恶意利用基督教的罪恶行径和邪教本质。假若社会大众都能清楚“门徒会”根本不是基督教这一事实,自然就会提高警惕,免受诱惑。

本文选自于《陕西基督教》2021年第2期